学生资助字[2021]22号
各学院(部):
现就做好2021年“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资助标准及评选范围
全校共资助39名本科生(其中,2021级13人,2020级13人,2019级13人),资助标准为2021级学生5000元/人,2020级学生3000元/人,2019级学生2000元/人。
本次分配至学院(部)的2021级的申请名额为26人,由省青基金会、真维斯公司组织面试,按照1:2的比例最终确定受助学生13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2020年受资助学生中,2020级13人、2019级13人,共26人(名单见附件2)。如果出现终止条款的情形,由此产生的空余名额在本学院(部)同年级学生内另行评选,递补的学生均需参加面试。
最终获得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的学生同一学年不可同时兼得政府类奖助学金、校长奖学金及社会类奖助学金。
2.资助条件
“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资助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在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生(不含外招院系学生、预科、师范等免费生);
②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
③遵守本规则中的相关规定;
④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大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优先资助建档立卡户家庭的学生,同等条件下资助孤儿或单亲家庭的学生、家庭成员伤残或长期病重的学生、学生本人伤残、因自然灾害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序进行遴选。学院遴选时要优先考虑农村贫困学生,资助城市贫困学生的比例不应超过资助总人数的20%;
⑤生活俭朴,自愿参加真维斯店铺勤工俭学;
⑥学习勤奋,成绩优良;申请人为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的,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不低于本专业总排名前70%;
⑦没有获得其他奖学金或助学金资助;
⑧承诺在校期间加入学校的公益性学生社团,参与公益互助和社会实践活动;毕业工作后,在有能力时自愿向希望工程捐款,帮助其他需要帮助的学生。
3.对已受助学生的考评及调整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连续申请资助;
①在上学年曾享受“真维斯基金”的资助;
②仍符合“真维斯基金”的资助条件;
③没有出现终止条款的情形;
④完成真维斯希望工程社会实践活动及相关公益活动,被评定为合格。
4.资助终止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终止资助:
(1)触犯国家法律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警告(含)以上处分者;
(2)学习不努力,学期末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后30%者,或一学年累计两门课程考试不及格(不合格)须补考者,或因学习成绩不及格而留(降)级者;
(3)生活不节俭,或从事其他不正当行为者;
(4)有条件参加但拒绝参加真维斯希望工程社会实践活动,或在实践活动中被评估为不合格者;
(5)故意隐瞒或虚报家庭经济收入者;
(6)因故中途退学、休学者;
(7)家庭经济条件好转,能支付学习生活费用者。
以上情况及其他原因造成终止受助,请各学院(部)填写终止资助学生统计表(附件3),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_zzb@163.com。
5.工作程序及要求
(1)“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受助生必须参加并完成真维斯店铺的勤工助学和社会实践(实施方案见附件4)。各学院(部)推荐新增资助初选人选应考虑受助学生的学业安排、个人能力、身体状况以及校区交通等因素。
(2)各学院(部)应加强真维斯受助同学的教育管理,要求学生遵守承诺,积极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对无故未能完成工时,完成情况不合格的同学,学院(部)应进行批评教育并取消继续受助资格。学校在分配名额时将向在勤工俭学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学院重点倾斜。
(3)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即日起可向所在学院(部)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学院(部)推荐、评议后,提交《希望工程“真维斯基金”助力乡村振兴受助学生终止资助学生统计表》(附件3)、《希望工程“真维斯基金”助力乡村振兴受助学生申请表》(附件5、6)、承诺书(附件7),续助的学生需要提交上学年成绩单,以上材料各一式三份。
成绩单须由学院(部)教科办出具并盖章,成绩单上同时附学习成绩排名,排名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以上材料请于11月3日(周三)16:00前报送至浮山校区博文楼203B,并将《希望工程“真维斯基金”助力乡村振兴受助学生终止资助学生统计表》(附件3)、《2021年“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候选人信息统计表》(附件8)发送至邮箱xsc_zzb@163.com。请通知新申请“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的学生11月1日(周一)前加入QQ群:855604521,以便及时了解面试信息。
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85950937
附件:1.2021年“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面试名额分配表
2.2020年“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受助学生名单
3.希望工程“真维斯基金”助力乡村振兴受助学生终止资助学生统计表
4.“真维斯希望工程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5.希望工程“真维斯基金”助力乡村振兴受助学生申请表(首次申请)
6.希望工程“真维斯基金”助力乡村振兴受助学生(连续资助申请)
7.承诺书
8.2021年“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候选人信息统计表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25日